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4-05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向
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共 9 人,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对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的回顾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等。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总额为 706,593.35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31,084.15 万元,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3.22 万元。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北
京大华审字[2024]00000023 号《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报告报出。《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32,199.04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 51,105,788.90 元。
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637,744,67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一)董事、监事
兼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人员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10.80 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大华
核字[2024]0000000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使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50,000 万元。
其中深圳市金华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迪科数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易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使用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47,00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
《关于申请使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深圳市金华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迪科数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易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实际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使用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47,000 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汪东升、林容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07,543,479.64 元,使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107,543,479.64 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447,214.74 元,计提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 2,419,324.96 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342,051.70 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5,258,316.24 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广兰道6号深装总大厦A座309
变更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亭社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栋2501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广兰道 6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亭社
1 号深装总大厦 A 座 309 区广夏路 1 号创智云中心 A 栋 2501
邮政编码:518038 邮政编码:518049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