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0-54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与原《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批准的其他方式。 准的其他方式。
股东大会就发行股份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
括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
排;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4)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7)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法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三)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最近 一 期经 审计 总 资产
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除提供担保外,与关联人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 23 条第(一)项、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司股份方案;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七)根据公司章程第 23 条第(一)项、第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二)项规定的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
项。 份方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产 10%的担保; 万元;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担保;
3000 万元;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他担保情形。
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
其他担保情形。 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第四十一条第一
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
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二)委托人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 量;
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三)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注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 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决定;
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或变更公司
(三)本章程的修改; 形式;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三)本章程的修改;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四)连续十二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30%的;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五)股权激励计划;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五)股权激励计划;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六)重大资产重组;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八)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
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