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9-13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陈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先预先披露的预案一致。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我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93,643,812.98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364,381.30元,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437,487,555.50元,减去上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5,989,344.3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5,777,642.88元。
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798,226,136.64元。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6 6
分配总额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9,083,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3,945,031.6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其他说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 以399,083,8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2017年 以公司总股本399,737,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人民币(含税)。2016年 以公司总股本357,955,4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人民币(含税)。
其中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占合并报表中归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属于上市公司普以其他方式现金以其他方式现金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通股股东的净利 分红的金额 分红的比例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8年 23,945,031.60 215,542,694.97 11.11% 0.00 0.00%
2017年 15,989,344.30 155,932,941.08 10.25% 0.00 0.00%
2016年 12,528,441.87 114,903,708.10 10.90% 0.00 0.00%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
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