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郑基,1997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7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欧阳孝禄,2008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夏利忠,199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家次。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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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基 2022 年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
9 月 28 日 福建监管局 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