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向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64 万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74 名激励对象 166.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数由 236,531,371 股增加至 237,171,371 股,注册资本由 236,531,371 元增加
至 237,171,371 元。新增注册资本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39 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 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53.137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3,717.1371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2 /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653.1371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717.1371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4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第二十九条 ……
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5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
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离职的,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6 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其他情形的除外。
票不受 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 益;
7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 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承担的其他义务。 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8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划;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9 …….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
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上
述第(一)至第(三)项、第(五)项担
保事项时,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10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会:
…… ……
(六)1/2 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