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
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
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轶男;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梁轶男、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梁轶男、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奚大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86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
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建议续聘致同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独立意见:经我们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