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2 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255,797.15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0,288,482.5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 年度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
上 2022 年初未分配利润-30,066,679.72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90,355,162.26 元 ,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1,046,985,432.47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