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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5

华力创通: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0-037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一个行权期届满部分期权未行权、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 170.13 万份。详情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80 名激励对象 406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力 JLC2,期权代码:036280。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1.09 元;

    7、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已经届满,
尚有 3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48.13 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8.13 万份。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 9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以上 9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7.2 万份。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为“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这里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958.26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6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对应应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94.8万份。

    综上,因第一个行权期届满部分期权未行权、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170.13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离职原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和第二个行权期的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已离职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额和其他激励对象(除上述离职员工外)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离职原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和其他激励对象(除上述离职员工外)第二个行权期的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已离职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额和其他激励对象(除上述离职员工外)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上述股票期权数量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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