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10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0 万份进行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80 名激励对象 406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力 JLC2,期权代码:036280。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1.09 元;
7、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 10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以上 10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0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原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 10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原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 10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