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3-048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恒创开源2012年
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特别提示: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力创通”)于2013
年12月24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北京恒创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开源”)
原股东对华力创通2012年业绩承诺现金补偿款共890.15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增资协议》签订情况
2011年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增资恒创开源。公司就增资事宜与恒
创开源原股东签订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对恒创开源进
行增资,其中105万元作为恒创开源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其余895万元计入恒创开源
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恒创开源注册资金增加至205万元。恒创开源原股东承诺:
恒创开源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归属于恒创开源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万元、640万元、1,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下同)。若恒创开源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归属于恒创开源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的,由恒
创开源原股东按股权比例分别向华力创通给予现金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经审计的恒创开源当年净利润
(二)2011年度、2012年度恒创开源业绩完成情况
1.2011年度恒创开源业绩完成情况
2011年恒创开源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612,608.7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2,857,579.65元,达到恒创开源原股东与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中承诺的2011
年恒创开源应完成净利润260万元的业绩承诺,实现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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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度恒创开源业绩完成情况
经审计2012年恒创开源的净利润为-250.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248.71万元,根据“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应以-250.15
万元为计算依据,因此,2012年度未达到恒创开源原股东与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
中承诺的2012年恒创开源应完成净利润640万元的业绩承诺,较承诺的2012年净利润
640万元少890.15万元,未实现上述承诺。
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经审计的恒创开源当年净利润
=640万元-(-250.15万元)
=890.15万元
因此,恒创开源原股东应补偿华力创通的补偿金额应为890.15万元。
(三)恒创开源的股权结构
2013年7月30日,恒创开源股东李德与陈高、艾小玲与高小江、吴博鹏与邢一春
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李德将其所持有的恒创开源12.2%的股权转让给陈高,艾
小玲将其所持有的恒创开源9.75%的股权转让给高小江,吴博鹏将其所持有的恒创开
源0.49%的股权转让给邢一春。转让后陈高的持股比例变更为30.00%,高小江的持
股比例变更为14.62%,邢一春的持股比例为0.49%。李德、艾小玲不再持有恒创开
源的股权,其余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恒创开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5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22%的股权,其他9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48.78%股权。
恒创开源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参股比例 投资金额(单位:万 元)
1 陈高 30.00% 61.50
4 高小江 14.62% 30.00
5 王妙 1.22% 2.50
6 邢一春 0.49% 1.00
7 陈子平 0.49% 1.00
8 吕琼 0.49% 1.00
9 尹月静 0.49% 1.00
10 李海英 0.49% 1.00
11 姚敏 0.49% 1.00
12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22% 105.00
合计 100.00% 205.00
二、恒创开源2012年业绩承诺补偿进展说明
2013年12月23日,恒创开源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审议作出决议,同意恒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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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原股东对华力创通2012年业绩承诺现金补偿款共890.15万元由陈高和高小江两
人按照67.23%和32.77%的比例共同承担,即陈高承担598.45万元,高小江承担291.70
万元。
三、恒创开源2012年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24日,华力创通已收到陈高、高小江支付的恒创开源全部业绩
承诺补偿款,总金额为890.15万元,恒创开源2012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
四、恒创开源2012年业绩承诺补偿履行后的会计处理
恒创开源890.15万元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拟计入资本公积,具体会计处理须
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