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3
深 圳 市赛为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重大诉讼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20,823.66 万元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与有关各方保持有效沟通,并加紧协调各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努力争取庭前调解。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2 月 1 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
司”)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廊坊中院”)《应诉通知书》((2022)冀 10 民初 2239 号)、《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获悉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云领”或“原告”)就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与我司建设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纠纷向廊坊中院提起诉讼。
根据该等诉讼资料,联想云领作为原告,向被告 1 我司、被告 2 廊坊市云风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云风”)、被告 3 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鹏云控股”)、被告 4 自然人汤福根(为被告 3、被告 5 法
定代表人)、被告 5 中鹏云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云管理”)提起建设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纠纷之诉。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
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中标廊坊数据中心项目,与被告2签订了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18,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工程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9-137)。
2020年2月28日,公司与被告2签订了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合同,就现场实际施工工程增补施工内容及总承包合同的条款进行了补充,补充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021年10月18日,公司与被告2签订了《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结算协议书》,同意就廊坊数据中心项目进行结算,约定了被告2的应付金额、支付方式及我司对结算款的追偿权利。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工程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在此过程中,2020年6月29日,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原告作为代建单位,双方签订了《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02,228,856.21元。
2021年8月17日,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协议》,约定2021年12月5日之前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202,228,856.21元。
2021年12月6日,公司、廊坊市梅特科技有限公司、联想云领签订了《工程结算三方协议》,协议约定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
1. 在等同于公司对联想云领202,228,856.21元的债务金额范围内,公司将
对廊坊市梅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联想云领,并在同等金额内将公司与联想云领的债务进行抵消。
2. 公司将债权转让后,由廊坊市梅特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15日之前
直接支付联想云领202,228,856.21元。
根据诉讼资料,原告曾收到过被告4出具的说明书,说明其实际控制的中鹏云系列公司的融资进展,且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融资;收到被告2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其与其他工程相关方达成一致,在整体工程达到验收里程碑前其他工程相关方不对联想云领催款。其后,联想云领却收到了其他工程相关方的起诉书及利息追偿。
根据诉讼资料,联想云领尚未收到款项202,228,856.21元。为了避免进一步损失,联想云领对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之前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已经抵消的工程款项。
三、本次诉讼的诉讼请求
1、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02,228,856.21元及利息5,947,713.81元,
合计金额208,236,570.02元;
2、判令被告2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被告3、被告4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5持有的廊坊市云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质
押权;
5、确认原告对本案建设工程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
优先受偿权;
6、判令案件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五、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尚未披露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70,970,524.02 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立案时间 事宜 案件当事人 金额(元) 案件最新进展
2022 年 5 采购合同 原告:安徽安联开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8,000 一审判决败诉
月 纠纷 被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分期付款
2022 年 5 原告:惠州市尊宝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一审判决败诉,已
买卖合同 598,240.86
月 被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提起上诉
纠纷
2022 年 7 服务合同 原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协商和解,仲裁院
92,595
月 纠纷 被申请人:安徽纵横数据有限公司 排期调解
2022 年 8 服务合同 原告:上海虹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5,029,326.66 未开庭
月 纠纷 被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买卖合同 原告:神州城轨技术有限公司
2,444,760 已做庭前质证
月 纠纷 被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买卖合同 原告:神州城轨技术有限公司 已 做 庭 前 质 证 开
3,073,943
月 纠纷 被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庭,未判决
2022 年 8 买卖合同 原告:竟智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69,600 已开庭,未判决
月 纠纷 被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买卖合同 原告:镇江默勒电器有限公司
1,449,120 未开庭
月 纠纷 被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买卖合同 原告:上海正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53,239 未开庭
月 纠纷 被告: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
2022 年 被告:廊坊市梅特科 技有限公司;廊坊市 云风数据
施工合同 46,941,699.5 未开庭,已做保全
11 月 科技有限公司;中鹏云企业管 理(深圳 )有限公司 ;
纠纷
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六、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受限金额为2,454万元。公司目前其他银行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支付结算业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与原告已于2021年底签署《工程结算三方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司将
202,288,856.21元债权转让给原告方,并明确约定双方在202,288,856.21元金额范围内的债务相抵。公司已将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廊坊中院,申请保全异议。
3.公司将继续与有关各方保持有效沟通,并加紧协调各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努力争取庭前调解。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报备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22)冀10民初2239号);
2.《民事诉讼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