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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4 深市 赛为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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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关于重要工程合同展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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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工程合同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日与贵州
国电南自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或“甲方”)就贵州省
(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针对贵
州省(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和验收结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 2 日内,甲乙双方各自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中止审理与本合同相关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号:(2021)黔 04 民初 104
号)(以下简称“本案件”),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对方(含关联方)的所有
保全措施(包括银行账户、土地的查封保全)。现将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要工程合同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与国电南自签订了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

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3 亿元整(具体以实际工程施

工结算为准),详情请查看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重要工程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二、重要工程合同涉及的诉讼情况

  因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向贵州省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申请财产保全,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收到安

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黔 04 民初 104 号),详见公
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此后,国电南自提起反诉,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黔 04 民初 104 号之
二),公司建设银行账户被国电南自申请冻结 3,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3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

    三、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及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国电南自签订了补充协议,就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的收尾工作和验收结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承诺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前
完成安顺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初验并移交甲方试运营,试运营期限为正式移交试运营后 3 个月。试运营期满后,甲方应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支付乙方首笔款项,若届时甲方融资仍未完成,则按照甲方每支付乙方 1,000 万元,则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等相关工作同步顺延 2 个月支付或执行,但累计不超过 3次、累计最大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顺延最长不超过 6 个月。乙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设置的抵押物及担保物以配合甲方融资,甲方承诺在收到融资款后优先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低于融资金额的 50%,但不超过原合同结算总额的 50%。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 2 日内,甲乙双方各自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本案件,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对方(含关联方)的所有保全措施(包括银行账户、土地的查封保全)。若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未获通过,双方应以补充协议及前期调解内容作为框架条款达成和解并各自撤诉。截至本公告日,甲乙双方已经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止审理申请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且公司已经收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黔 04 民初 104 号之六),裁定解除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重大诉讼事项若有进
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四、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

  除上述事项及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补充协议签订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促使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的收尾验收工作,并对工程款回收有积极促进作用。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未开庭审理,本次甲乙双方已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止审理申请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公司已经收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后续将按裁定内容执行相关涉诉资产的权利解限。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具有实质性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优先管理好各方资源,积极促进上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但因受外部宏观政策环境、行业变化、市场融资环境及甲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面临合同无法按期执行、全面履行受阻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重要工程合同暨重大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贵州国电南自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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