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9-137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合同履行在实际过程中将存在收入确认滞后且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4、本次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工程竣工期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9年12月10日与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云风数据”或“甲方”)签订了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价为118,000万元。
三、合同对方介绍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饶道120号3#厂房二楼204室
法定代表人:郭晓光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7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数据分析及处理;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电子设备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云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高鹰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8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科技、计算机软件、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通讯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制冷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经营电信业务。
3、本次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合同对方未发生过购销关系。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纵横网联北京酒仙桥数据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23.66%。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与上海华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大数据中心建设、云服务项目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5,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82.82%。
廊坊云风数据为中鹏云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鹏云控股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5、合同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数据中心(IDC)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专业公司,廊坊云风数据为中鹏云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及本项目的运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鹏云控股将通过与部分优秀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较大的基金公司合作、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来保障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对方具备合同的履约能力。
四、合作项目介绍
廊坊数据中心项目:一期4000个机柜建设,二期5000个机柜建设(含数据中心机房基础建设及其配套的装修、暖通、UPS配电、机电、智能化等系统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及基础运维等内容)。
五、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廊坊数据中心
(2)工程承包内容::一期4000个机柜建设,二期5000个机柜建设(含数据中心机房基础建设及其配套的装修、暖通、UPS配电、机电、智能化等系统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及基础运维等内容)注:高压配电方案及送电需业主完成。
(3)工期:开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指令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5个日历天。
(4)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价为118,000万元。
(5)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开工日起算,每第三个月截至(每满三个月)25日前完成的经验收合格后的实物工程量的50%支付;本工程进度款由甲方按季度支付给乙方,一年内支付至经验收合格后的合同工程量价值的80%;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退场后10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作量价值的90%;监理结算审计完成且经甲方于10日内完成确认且书面确认无异议后30天内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后10个工作日内,若无质量问题,支付审定工程造价的5%。
(6)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采取合同约定的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7)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8,000万元(暂定价),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93.07%,根据工程进度完工情况进行收入确认。本合
同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