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4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合同履行在实际过程中将存在收入确认滞后且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4、本次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工程竣工期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或“承包人”)于2018年10月30日与上海华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祉”、“甲方”或“发包人”)签订了大数据中心建设、云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5,000万元(暂定价),最终实际金额以每期建设设备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合同对方介绍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廖高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8年2月6日
经营范围:从事数据科技、信息技术、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制冷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合同对方发生过购销关系。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纵横网联北京酒仙桥数据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0,000万元。
上海华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4、合同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华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云计算、数据科技、信息技术、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的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具备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四、合作项目介绍
北京延庆中数云谷绿色云计算中心建设、云服务项目:6000个机柜的机电安装、消防、监控等基础建设。项目合同总金额暂定人民币105,000万元。
五、合同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北京延庆中数云谷绿色云计算中心6000个机柜的机电安装、消防、监控等基础建设。
(2)合作内容:乙方承包甲方大数据中心机柜、动力、空调、网络、消防、监控等基础设施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环境装修等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运营;具体承包内容以设备、工程量清单为准。
在完成6000个机柜服务能力建设基础上,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建设大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及云计算等应用平台,汇集全国数据资源,带动大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应用的产业发展,促进大数据流通和交易,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3)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为北京延庆中数云谷绿色云计算中心建设、云服务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大数据建设、云服务项目的建设。
(4)工期:项目总工期3年(在甲方出具终版设计图纸、设备、工程量清单后,甲方发出书面开工指令为准)分3期建设。第一期建设2000个机柜的服务能力,在2019年10月1日前交付(以收到书面开工指令日期200日历天为准);后续建设,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开工及交付时间。
(5)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5,000万元(暂定价),最终实际金额以每期建设设备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价款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第一期建设设计方案细化,确定设备、材料、工程量清单及品牌、参考价格、质量要求等,并据此确定一期工程最终价格、工期及开工日期。预付款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0%;到货款为所列货物送至本项目地点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0%;验收款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5%;质保金为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满2年,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5%;后续分期工程按一期工程付款方式支付。
(7)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采取合同约
定的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8)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9)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5,000万元(暂定价),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70.07%,根据工程进度完工情况进行收入确认。本合同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大数据中心建设、云服务项目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