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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4 深市 赛为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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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8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7-13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合同履行将在实际过程中将存在收入确认滞后且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4、本次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工程竣工期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

12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与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邮电工

程”或“甲方”)签订了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荷丹路IDC数据中心项目一

期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2,885.50万元

(暂定价),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合同对方介绍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晋安区东门浦下村116号

    法定代表人:林东

    注册资本:10,001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通信工程、电信工程、非开挖管道敷设工程、网络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计算机系统工程、防雷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有线广播电视工程的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服务;通信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制冷设备的安装与维修;通信设备、通信器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销售;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增值电信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本次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合同对方发生的购销金额:2015年,公司与合同对方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总额为人民币61,796.57万元,占2015年公司新签合同总额的54.21%。

    4、合同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是福建省通信网络建设的龙头企业,业务区域遍布福建省内外,业务覆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国内几大骨干通信运营商以及电力通信、广电网络,市政信息工程等。

    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

00552)全资孙公司。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大型企业,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大电信运营商控股。因此,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项目介绍

    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荷丹路88号IDC数据中心机房及其配套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防雷接地、消防系统等,共完成5500个服务器柜位建设。项目总投资达人民币52,885.50万元(暂定价)。

    四、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承包合同

    (1)承包范围:微模块数据中心机房建设。

    (2)承包工程内容: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荷丹路88号IDC数据中

心机房及其配套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防雷接地、消防系统等,共完成5500

个服务器柜位建设。

    (3)承包方式:大包方式:包工、包材料。

    (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18,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如实际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与计划开工、完工日期不一致,经双方协商后可实时调整。

    (5)合同价款:本工程的暂定总价为52,885.50万元。

    (6)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支付,甲方在各子项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子项30%预付款,甲方预付款支付完毕后,乙方根据甲方进度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7)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采取合同约定的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五、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正式签订对2017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将对公司今后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荷丹路IDC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合同》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