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或“卖方”)于2017年6月30日与广州寅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寅午数据”、“甲方”或“买方”)签订了广州明美15号楼数据中心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合同”)及寅午数据广州科学城数据中心机房安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866.81万元(暂定价),其中: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暂定价为人民15,438.27万元,安装工程合同总金额暂定价为人民币3,428.54万元。现将合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及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受市场因素的变化,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对方介绍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寅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绿路11号首层A114之二房
法定代表人: 陈烁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1月0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
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合同对方发生过购销关系。
三、合作项目介绍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设备采购合同
广州明美15号楼数据中心设备采购合同,买方为广州寅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根据本合同签订的货物清单进行设备采购及维护,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438.27万元(最终总价根据经买卖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卖方负责本合同相关设备的供货、运送货物至买方指定地点、交付、就位、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等工作,并提供2年免费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
2、工期:在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的交货就位期为120个日历天。
3、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438.27万元(最终总价根据经买卖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4、合同价款的支付:采购合同签订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到货验货合格后1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到货款。
5、违约责任:无论合同有无相关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特殊的、后果性的损害(包括数据、利润或收益损失、资金成本或停机成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是基于侵权、保证、合同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均不超过本合同总价。
6、仲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若不能达成协议时,买卖双方应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安装工程合同
寅午数据广州科学城数据中心机房安装工程合同,甲方为广州寅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寅午数据广州科学城数据中心深化设计、设备安装、施工、测试验证和验收等工程承包范围进行安装。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428.54万元(暂定价)。
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寅午数据广州科学城数据中心深化设计、设备安装、施工、测试验证和验收等工程承包范围。
2、工期:合同签订后 180个自然日(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指令为准,如甲
方对整体施工计划做调整或其他不能抗拒的因素影响,经甲方确认后,本施工进度工期可做适当调整。)。
3、工程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428.54万元(暂定价)。
4、工程价款的支付:采购合同签订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发出主要大型设备出货通知,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施工安装服务完成,并由甲方签署工程完工
报告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中建设工程部分总金额的40%;项目试运行三个月后,
向乙方支付最终实际结算金额10%。
5、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6、索赔: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7、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应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及安装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866.81万元(暂定价),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18.83%,安装工程合同根据工程进度完工情况进行收入确认。本合同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明美15号楼数据中心设备采购合同》;
2、《寅午数据广州科学城数据中心机房安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