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其他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该项目运营后的收益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收回投资或达到预定收益的风险;4、项目总投资与实际确定的营业收入会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乙方”)于2016年11月24日收到吉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出的《关于智慧吉首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智慧吉首PPP项目的中标单位。详见2016年11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智慧吉首PPP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128)。
2016年12月29日,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湖南吉赛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吉首市吉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智慧吉首PPP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2017年1月13日,湖南赛吉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吉首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 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1月 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5、2017-004)。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赛吉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与吉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的《智慧吉首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
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7,782.06万元(项目的最终投资额以吉首市政府审计部
门审计为准)(公告编号: 2017-007)。
公司于2017年3月6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赛吉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甲方”)签订了的《智慧吉首PPP项目施工总
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合同内项目工程量估算为人民币95,781.56万元,其中一期建设工程量估算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二期建设工程量估算人民币57,781.56万元。最终工程总造价由双方依法结算并按规定呈报吉首市财评中心评审和工程审计,并以最终审计结论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法律法规调整等其他因素使得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市场预测与实际需求之间出现差异的风险;
4、该项目运营后的收益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收回投资或达到预定收益的风险;5、本次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其他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6、项目总投资与实际确定的营业收入会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对方介绍
1、项目采购人
采购人:吉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大楼B栋五楼
联系人:田君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产业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处理影响和制约工业企业发展的各类投诉,指导工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吉首辖区内电力执法;负责组织本相关及系统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赛吉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新区世纪大道总部经济大楼十四层
法定代表人:冯振颖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吉首市吉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本公司持股80%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与服务;互联网信息化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基于智慧城市整体方案的研发、实施、服务及运营;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实施;建筑智能化、服务、开发及实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甲方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4、项目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项目采购人吉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政府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认为,项目采购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项目介绍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78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本着不重复建
设指导思想,结合吉首市已经完成建设的实际情况把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静态投资估算为40,000.5万元(不可预见费用在2017年支付,所以此费用算在一期工程静态投资估算中),二期工程静态投资估算为57,781.56万元,包括:工程的项目前期费用及相关咨询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实际总投资以经政府审计之后的竣工决算总投资为准。
2、运作模式
本项目总体上拟采用“BOT”的模式进行运作。吉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本项目发起方及授权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指定政府方股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本 PPP 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具体如下:
(1)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部分的投
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2)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其运营维护的项目全部资产完好、无偿
的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3、智慧吉首PPP项目的成交条件
建安工程总造价税前下浮率为3.01%,全投资年回报率6.499%。
4、项目融资
本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融资资金,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根据本项目《合资经营合同》中约定的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进行出资,但需满足:最低资本金占总投资20%的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融资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融资时可以项目公司的收益权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收益权质押不足融资增信的,由项目公司中的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政府方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股20%,社会
资本方(赛为智能)现金出资4,000万元,占股80%。
5、项目公司收益分配机制:项目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项目公司收益。
6、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机制。
四、本合同主要内容
1、建设规模及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本合同内项目工程量暂估算为人民币95,781.56万元,其中一期建设工程量
估算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二期建设工程量估算人民币57,781.56万元。最
终工程总造价由双方依法结算并按规定呈报财评中心评审和审计部门决算审计,并以最终审计结论为准。
项目总投资估算9.78亿元与本合同内项目工程量暂估算总价95,781.56万
元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因不可预见费2,000万元所致。
单位:万元
投资 序号 系统名称 金额 小计 备注
时间
基础建设一期(含网络基
1 4,958.8
础、数据基础)
2017 2 智慧路边停车 980 11,749.75
3 智慧交通 2,831.87
4 智慧城管 2,979.08
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接入
1 350
整合
2 公共信息平台一期 800
3 信息安全平台 452.15 一期
2018 4 城市基础数据库一期 1,000 19,037.15
5 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 200
6 智慧政务 4,483
7 智慧旅游 5,670
8 智慧教育一期 6,082
1 市民“城市一卡通”一期 2,511
2019 2 应急联动平台 881.4 7,213.6
3 大数据分析平台 3,821.2
基础建设二期(含网络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