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6-112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1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49人,包括公司董事、中高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约占授予限制 约占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的 股本总额
股) 比例% 的比例%
宁群仪 董事、副总经 95 10.85% 0.28%
理、财务总监
周晓清 副总经理 45 5.14% 0.13%
林必毅 副总经理 40 4.57% 0.12%
范开勇 副总经理 30 3.42% 0.09%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 145人 495.7 56.61% 1.48%
人员
小计 705.7 80.59% 2.10%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 170 19.41% 0.51%
合计 875.7 100.00% 2.61%
4、解锁时间安排
等待/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等待/解锁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3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 3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27元。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6-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年度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2015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平均数为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数,2016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且2016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以2013-2015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平均数为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数,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5%,且
201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以2013-2015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平均数为基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数,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09%,且
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若本次重组成功,则公司未来在计算解锁条件时将剔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产生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K) ≥90 90>K≥70 70>K≥60 K<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K/100 K/100 0
被考核的激励对象行权期或解锁期前一年度考核为A级、B级、C级时,方
可具备获授权益本年度的行权或解锁资格,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若连续两年考评结果均为C级,则取消其当期(即连续两年的第二年)获授权益的解锁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
考核结果为D级或连续两年考评结果均为C级而丧失当期(即连续两年的第
二年)解锁资格的员工,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李俊女士、李瑞娟女士、刘押喜先生、眭小红女士、金先锋先生、潘诗维先生、孙成威先生、杜立安先生、姚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田晨鑫先生、周慧慧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49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由712万股调整为705.7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作调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文件详见2016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根据《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案)》,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