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4-4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2014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的议案》,确定2014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52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4年,其中锁定期1年,解锁
期3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1年,解锁期2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
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3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
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35%;第三次解锁
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
的35%。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分两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
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
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4)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当期董事会确定的
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申请解锁;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
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
销。
4、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6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14元。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预
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6.43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因激励对象的范围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对2013年5月
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
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并
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
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并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摘要、《深
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案)》、《关
于公司副总经理周晓清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与《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同意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5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