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摘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证券代码:300044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
摘要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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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
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赛为智能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565万股赛为智能股票,占本激励计划
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2,000万股的2.568%。其中首次授予509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2,000万股的2.314%,约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90.088%;预留5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2,000万股的0.25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912%。
预留部分将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
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
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4、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
(1)激励对象自相应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
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本计划首次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
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
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二次解锁期为
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
第三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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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总数的35%。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个月内分两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
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
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赛为智能授予激励对象首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4元/股。授予价格
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赛为智能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8.27元的50%确定,为每股4.14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确定。
7、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
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3年、
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2)2013年、
2014年、201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6.5%、7%。;(3)
锁定期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
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4年、
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60%;(2)2014年、2015年公司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5%、7%;(3)锁定期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
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发行新增加
的净资产额及其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发行当年及下一年净资产额和净利润额的
计算。
8、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赛
为智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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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
相应的调整;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