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2-2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专业承
包单位”)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收到发包方广东南粤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粤建设”)发出的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发展项目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
程(B 部分:包括四个标的:法教设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文商社及学生活
动中心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书院宿舍一至三区、中央宿舍区、商业中心弱
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教职工宿舍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
详见 2012 年 2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2012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发包方南粤建设指定的总承包方签订了 B 部分中
的三个标的(法教设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文商社及学生活动中心弱电智能
化专业承包工程、书院宿舍一至三区、中央宿舍区、商业中心弱电智能化专业承
包工程)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74,517,878.21 元。
详见 2012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发包方南粤建设指定的总承包方签订了 B 部分中
的一个标的(教职工宿舍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专业承包合同”),本专业承包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21,382,621.79 元,该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现将本专业承包合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专业承包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造
成的风险;
(三)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会对本公司 201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发包方基本情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为了落实中央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的精神,推动粤澳紧
密合作建设迅速发展,组建了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省驻澳门的窗口
企业和旗舰企业。南粤建设是广东南粤集团二级企业,专门负责从事大型项目的
策划、咨询、管理和建设工作,目前承担着管理和建设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项
目的重要任务。
(二)总承包方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全万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冶炼、机电安装、钢结构、水工金属结构制
作与安装、管道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及进出口业务(许可证有效期:2013
年 12 月 3 日);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工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管道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安装、塔吊拆装;化工石油工程、矿山工程、电力工程、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及其工程试件检验试验(凭证经营);物
资经销;混凝土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标的:教职工宿舍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
(三)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南粤建设属于广东省驻澳门的窗口企业,合同信用度高、在履约能力、信用
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专业承包合同项目名称: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发展项目弱电智能
化专业承包工程(B 部分:教职工宿舍弱电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
(二)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珠海市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内
(三)本专业承包合同项目规模
每栋建筑单体包含不同的智能化子系统,这些子系统主要有:综合布线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包括 CO 探测系统);智能照
明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自动计费系统;楼宇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
禁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时钟系统;信息发
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图书馆(流通)管理系统;机房工程。
(四)本专业承包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期
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13 个日历天。
(五)本专业承包合同项目工程造价
本专业承包合同的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21,382,621.79 元。
(六)本专业承包合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专业承包单位提交付款申请及预付款,发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付
款时间内支付合同总价之 3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该预付款在本工程实际完成总
值及进场物料总值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之 20%后平均分四期于本工程进度款中扣
除,若当期进度款不足于扣除当期应扣除之预付款,余款累计至下一期进度款扣
除,如此类推。总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付款证书支付的有关款项的 14 天内予以
确认,发包方直接支付款项给专业承包单位。合同总价的 10%作为保留金,发包
方在发出竣工通知书后支付保留金;合同总价的 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实际
完工日起计不少于 24 个月,发包方在保修期届满后或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以
较后者为准,支付保修金。
(七)仲裁方式
涉及本专业承包合同有关之任何事情,任何一方须以书面通知对方将此类纠
纷或分歧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仲裁人的裁仲将是最
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专业承包合同所引用之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根据项目进度对公司 201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
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 2012 年 4 月 26 日,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发展项目弱电智能化专
业承包工程(B 部分)合同已全部签订完毕,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95,900,500.00
元;
2、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