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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娱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星辉娱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4-020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24楼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创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434,212,30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899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 表股份 431,655,2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69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2,55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55%。其
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557,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5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
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35,734股。同意3,143,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65%,其中现场投票878,634股、网络投票2,264,600股;反对29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135%,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92,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617%;反对29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3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212,301股。同意433,73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其中现场投票431,655,201股、网络投票2,076,600股;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480,5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9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郭佳、杨雪莹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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