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1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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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辉娱乐”)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7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17年8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本次授予的312名激励对象中,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本次股票期权,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2名变更为305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7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股票期权120,272份,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819万份变更为38,069,728份。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305人,授予股票期权共38,069,728份。
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星辉娱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12名激励对象,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2人调整为305人,授予数量由3,819万份调整为38,069,728份。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星辉娱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