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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车模: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

公告日期:2013-05-27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车模 公告编号:2013-023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4851万股;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3年5月29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烽、刘渝玲、卢醉兰、屠鑫、李春光本次分别行
权 5.5514万股、5.3193万股、5.3193万股、4.5518万股、3.4545万股,按《证券
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为避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短线交易,该部分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锁定六个月;其余 57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得的 123.2888万股股份无锁定
期; 

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
请行权的 62名激励对象的 147.485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至本公告日止,公
司已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行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2010年 11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星
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201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6月9日,公司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授予 74名激励对象共计 340万份股票期
权,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5,840万股的2.15%;行权价格为 15.95元。每份股票期权
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 1股星辉车模股票的权利。激励计划的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3年。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个月,激励对象应在可行
权日内按35%、65%的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 

2、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11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11年 6月 10日,并授予 72名激励对象共计 329.8022万
份股票期权。 

3、首期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2011年5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星辉
车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决议依据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0万份调整为 340
万份,行权价格由每股 32.10元调整至每股 15.95元。 

2011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由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易斌、翁文权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
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72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29.8022万份。 

201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庞基伟、蔡粉玉、赵年红、林纯、蒲朝柳因个
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该 5人的激励对
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共计 19.733万份。同时,公司于 2012年 4
月 5日召开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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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期权的激励
对象为 67人,股票期权数量为 310.0692万份,行权价格为 15.85元。 

2013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期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陈剑丰、刘慧娴、陈泽标、杜健平、张晶晶
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该 5人的激
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共计 29.1452万份(因 2012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7178万份)。同时,公司于 2013年 4月 22日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该方案已于 2013年5月6日实施完毕。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62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 421.3860万份,行权价格为 10.49元。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 
日期 
该次
行权
数量 
该次取消
期权数量
(万份) 
该次激励
对象减少
人数 
该次变动
后期权数
量(万份)
该次变动后
行权价格 
该次变动后激
励对象人数 
变动原因
简要说明 
2011年 6月 10日
(授予日) 
— — — 329.8022 15.95 72 —
2012年 6月 15日 — 19.733 5 310.0692 15.85 67
权益分派、
辞职 
2013年 5月 7日 — 29.1452 5 421.3860 10.49 62
权益分派、
辞职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行权条件和满足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自 2012年6月11日起,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且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阶
段。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 6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星辉车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条件 

3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 
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条件 
3、业绩考核目标: 
相比于2010年,2 01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33%,2011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8%(相比于
2009年, 201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5%,
2011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 
公司2 010年营业收入3 24,501,012.25
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444,315,802.03元,
增长率为3 6.92%,高于股权激励计划设定
的33%,满足条件;公司2010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3,780,307.49元, 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6,348,969.64元,增长率为41 .96%,高于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38%,满足条件。 
4、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8年、
2009年、 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平均净利润为40,098,048.87元,授权日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净利润为
38,882,825.19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
期2 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1,117,712.36元、
76,348,969.64元,均高于授权日前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满足行
权条件。 
5、在当年度根据《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合格。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
满足行权条件。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出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过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 67位激励对象
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

4


意公司向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根据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剑丰、刘慧娴、陈泽标、杜健平、张晶晶因个人原因
已从公司离职,同意公司取消其登记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3、激励对象与前次已公告名单一致性说明 

201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 

2013年5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并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2013年 5月调整后)。 

2013年5月15日,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62名激励对象全部申请行权,行权人
员及数量与公告一致。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具体情况 

1、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行权数量等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行权前持有
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股)
本次行权数
量(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