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车模 公告编号:2011-057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宝马汽车公司
签订全球独占性可转授的授权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星(香港)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雷星”)于近日同德国宝马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宝
马公司”)签订全球独占性可转授的授权合同。合同中约定宝马公司授权香港雷星
在未来72个月(6年)、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及销售宝马全系列汽车所有常规比例的遥
控玩具车、塑料玩具车(不包括电瓶车、脚踏童车,或推车),同时合同约定宝马
公司授权香港雷星可转授权予第三方,且原由宝马公司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授权合
同到期之后,其他被授权方若需续约,香港雷星根据合同规定同其他被授权方签订
转授权合同。原公司及香港雷星同宝马公司签订的授权协议一同并入本合同。宝马
公司的合同授权时间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合同到期后,香港雷星享有续约的优先
权。未来6年,宝马公司将不再直接同任何第三方签订关于上述规定的授权合同。
合同约定,作为宝马公司唯一的遥控玩具车、塑料玩具车(不包括电瓶车、脚
踏童车,或推车)授权商,可以独家使用宝马公司官方授权产品的商标冠予产品及
包装之上用于区别其他第三方被授权商。同时香港雷星在转授予第三方授权的时候,
其所获得授权保证金的50%,归属香港雷星所有,且香港雷星有义务协助宝马公司进
行维权。
以上授权合同的取得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内车模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及巩固公
司在车模企业中的先发优势,有效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拉开同竞争对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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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距离,降低行业竞争风险,并尝试一个新的盈利模式,逐步实现公司由车模制造
商向车模制造和车模授权相结合的车模运营商转型,强化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合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合同,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宝马公司形成依赖,香港雷星在转授权方面的业务尚未开展,
存在授权经验不足及拓展客户方面的风险。
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获得包括婴童车模产品在内的26个品牌的授权。未来,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同世界各知名汽车公司的合作,寻求获得更多的全球独占性可转
授权的合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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