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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2 深市 朗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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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11 月 14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
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11,100 万元购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10,5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2023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 98

    2、产品代码:2023101040717

    3、发行对象:一般对公客户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6、募集期: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6 日

    7、产品成立日:2023 年 2 月 6 日

    8、产品起息日:2023 年 2 月 6 日

    9、产品到期日:2023 年 5 月 6 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50%/2.85%/2.95%

    1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12、产品挂钩标的: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USDCAD 即期汇率

    13、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定方式: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 N-0.1029,产品收益率按照 1.5%
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 N-0.1029、小于 N+0.0516,收益率按照 2.85%执行;若观察日汇率
大于等于 N+0.0516,收益率按照 2.95%执行。N 为起息日后 T+1 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14、产品观察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15、提前终止权:中国光大银行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

    16、产品收益计算方式:计息方式 30/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单利计算实际
收益。

    17、税款:投资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国家税务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收益情况:本次购买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最高约 80.95
万元收益。

    19、公司本次购买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的出资 11,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的 9.92%。

    (二)该结构性存款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
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中国光大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中国光大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中国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9.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中国光大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3 年 00065 期人民币产


    2、产品简码:TGG23200065


    3、产品风险评级:R2 级(中低风险)

    4、客户类型:企业客户

    5、产品期限:90 天

    6、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8、产品认购期: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2 月 6 日

    9、认购划款日:产品成立日当天

    10、产品成立日:2023 年 2 月 7 日

    11、产品到期日:2023 年 5 月 8 日

    12、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13、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本金及存款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计划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 1.7500%(年化)或 2.8900%(年化)或 2.9900%(年化)。

    15、提前和延期终止权:存款期内,投资者无提前、延期终止本结构性存款的权利。平安银行对本产品保留: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平安银行原因引起的情况,并影响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或基于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结构性存款期内任一天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该日为提前终止日),以及在本产品到期日延期结束本产品的权利(延期结束当日为延期终止日)。平安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 3 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16、投资对象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3 年 00065 期人民币产品所募集的本
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 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是将本金投资所产生的预期收益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黄金衍生产品市场,挂钩国际现货黄金(XAUUSD)的价格表现。投资期内,平安银行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水平或第三方估值对内嵌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估值。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制度。投资者可登录彭博系统查询代码“XAU T150 Curncy”查阅该挂钩标的的表现。平安银行对上述系统信息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挂钩标的观察等条款的约定

    (1)挂钩标的定盘价格:指为相关观察日彭博社“BFIX”版面(或它的后继版面)在“Mid”标题下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 3:00 的 XUAUSD 即期价格(以一盎司黄金兑美元数额的形式标识),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2)起始价格:为该挂钩标的在产品成立日的定盘价格,如果该日不是交易日,那么以该日之后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定盘价格为准;

    (3)最终观察日:2023 年 5 月 4 日

    (4)期末价格:为该挂钩标的在产品最终观察日的定盘价格,如果产品最终观察日不是交易日,那么以该日之后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定盘价格为准;

    (5)观察频率:到期观察一次。

    (6)行权价格 1:起始价格*90.5000%,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 2 位。

    (7)行权价格 2:起始价格*110.0000%,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 2 位。

    17、实际收益计算公式:

    (1)若期末价格落在第一层区间,即,期末价格≥行权价格 2,

    实际收益率(年化)=2.9900%;

    (2)若期末价格落在第二层区间,即,期末价格≥行权价格 1,且期末价格<行权价格 2,
    实际收益率(年化)=2.8900%;

    (3)若期末价格落在第三层区间,即,期末价格<行权价格 1,

    实际收益率(年化)=1.7500%;

    客户收益=本金×实际收益率(年化)×实际存续天数/365

    18、挂钩标的:黄金

    19、税款:根据中国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平安银行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平安银行从本产品财产中支付,并依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投资者从本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对存款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平安银行暂不代扣代缴税。但若依照国家法律要求或税务机关的行政命令要求缴纳产品收益所得税,平安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受益人承担的税费,平安银行所代缴税费将从结构性存款计划资产中扣除。
    20、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最高约 77.41 万元
收益。

    21、公司本次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的出资 10,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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