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Netac Technology(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满足香港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向其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香港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香港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从第一笔资金到位时间算起),可根据业务开展资金使用需要随用随借。
4、借款资金占用费: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4%*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5、借款用途:用于香港子公司开展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成品等相关的贸易业务。
二、接受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香港子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Netac Technology(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7 日
注册地址:ROOMS2201-03 22/F WORLD WIDE HOUSE 19 DES VOEUX RD CENTRAL
法定代表人:杜铁军
注册资本:10万港币
经营范围:IT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香港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会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期间
2021
124,743,619.05 112,325,427.14 12,418,191.91 1,170,894,674.51 3,824,471.55 3,824,471.55
年度
2022
年 1-9 127,727,805.93 114,381,081.51 13,346,724.42 644,950,852.34 -432,763.00 -529,235.75
月
注:2021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1月-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提供借款的原因和风险
1、提供借款的原因
香港是一个国际金融大都市和自由贸易港,香港子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香港
的地理位置及金融物流中心优势,开展存储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成品等相关
贸易业务及高端存储芯片的采销用,加大存储芯片等原材料的吞吐量,加强公司
同上游海外原厂的合作关系,降低成本,确保供应链顺畅可控,并通过香港美金
交易缩短贸易交付周期,控制美元交易汇兑损失。
2、提供借款的风险
香港子公司自身存在经营亏损风险。故为控制风险,确保香港子公司的采购、
销售及付款的规范和可控性,香港子公司的采购与销售严格按照专项审批制度执
行,且香港子公司的资金账户由朗科科技财务中心人员进行操作。
为加强对香港子公司的动态管理,公司已于2016年7月制定了《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业务动态管理办法》,采取每月月末财务中心
与存放存货的香港货代进行存货期末余额对账、不定期去香港货代仓库进行实地盘点、内审部每月对香港子公司进行月度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等策略,以进一步控制香港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本次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计算,同时,公司可直接分享香港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批程序
香港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本次借款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借款。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香港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向其提供借款,可以支持香港子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香港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全部为向香港子公司提供借款,无对外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