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42 深市 朗科科技


首页 公告 朗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朗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09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朗科科技,证券代码:300042,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
2019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发函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
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宜黎”)的告知函,获悉:上海宜黎未向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尾款为人民币共约 2.5 亿元。若上海宜黎与中科汇通、成晓华不能就股权转让款尾款支付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宜黎所持公司股份3325万股于2018年10 月25日被其股份质押融资的质权人靖江市
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小贷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该部分股份
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收到上海宜黎提交的《上海
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和解及相关内容的告知函》以及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沪 01 执 1290 号之二】,获悉:上海宜黎与申请执行人靖江小贷公司的执行案件,双方已达成了执行和解。截止目前,该部分股份仍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3、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
利号: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 1999 年 11 月 14 日,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4、公司将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前披露《2019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并将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5、针对投资者对公司关于“数字货币”的相关提问及关注,公司已在“互动易”平台上做出客观真实的回复。公司目前有两件“数字货币”相关专利,一件为外观设计专利“闪存盘
(冷钱包)”,该专利申请日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授权公告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另一件为
发明专利“数字货币钱包、交易方法、交易系统和计算机存储介质”,该专利申请日为 2019年 2 月 27 日,目前正处于实质审查阶段,尚未获得授权。

    公司目前未开展“数字货币”相关业务。

    6、《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