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邓国顺、董事王荣、监事高丽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公司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63%),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公司董事王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3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9%),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7%)。公司监事高丽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5%),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9%)。
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在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时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
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止,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在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时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由于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在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此,本次减持前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并未发生变化。
由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4月22日实施完毕,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减持计划及权益分配 本次减持计划及权益分
方案实施前持股情况 配方案实施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持股总数 28,900,000 21.6317% 43,350,000 21.6317%
邓国顺 其中:高管锁定股 21,675,000 16.2238% 32,512,500 16.2238%
无限售流通股 7,225,000 5.4079% 10,837,500 5.4079%
持股总数 25,312 0.0189% 37,968 0.0189%
王荣 其中:高管锁定股 18,984 0.0142% 28,476 0.0142%
无限售流通股 6,328 0.0047% 9,492 0.0047%
持股总数 47,461 0.0355% 71,191 0.0355%
高丽晶 其中:高管锁定股 35,596 0.0266% 53,393 0.0266%
无限售流通股 11,865 0.0089% 17,798 0.0089%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日止,邓国顺先生、王荣女士、高丽晶女士股份在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邓国顺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王荣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3、高丽晶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