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朗科大厦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朗科大厦租赁合同概况:
1、朗科大厦租赁合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
公司”)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合同”),将朗科大厦 2-15
层出租给腾讯公司,租赁期限为 5+1 年,即确定租赁 5 年、保留租赁一年的优先权,
腾讯公司在 5 年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函告公司确认是否继续合同周期。合同周期为 2011
年 5 月 15 日至 2016 年 5 月 14 日、保留期为 2016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4 日。
租赁期限界满,如双方同意续租,则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
续租合同。
2、董事会审批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1 年年度经营计划,将朗科大厦首层部分场地用
于公司形象展厅和物业管理、第 16-19 层用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办公场地及发展预
留场地,其余用来对外出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深圳市高
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朗科大厦调剂使用空置厂房的议案》,决定向深圳市高新区行
政管理机构申请朗科大厦调剂使用空置场地,具体为:朗科大厦 16-19 层用作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办公场地及发展预留场地;朗科大厦首层部分,除用于公司形象展厅和
物业管理等外,剩余约 400 平方米申请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对外出租;朗科大厦 2-15
层申请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对外出租,期限为 5 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腾讯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3448669,注册地址
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主要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一路腾讯大
厦,法定代表人为马化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主要从事数据库及计算机
网络服务等,主要股东为马化腾(持股 54.2857%)。
腾讯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也是中国服务用户最多
的互联网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即时通讯工具 QQ,游戏平台 QQ 游戏,门户网站腾讯
网,交易平台拍拍网等。
腾讯公司的关联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6 月在香港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 为 00700,股票简称腾讯控股,目前总市值约 3700 亿港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朗科大厦建设从 2008 年 9 月 11 开始,朗科大厦为单栋塔式写字楼,其中地上 19
层,地下 3 层,总建筑面积为 35551.7 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为 24582.87 平方米,
地下室 10968.83 平方米。朗科大厦目前已完成现场竣工验收,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的
相关政府批文和房地产证。
四、合同所涉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朗科大厦的出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积极影响。
根据初步核算,合同第一年公司可实现租赁收入约 2191 万元,第二年可实现租
赁收入约 1905 万元,第三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 2053 万元,第四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
2053 万元,第五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 2325 万元。五年共计可实现租赁收入约 10527
万元,其中,可计入 2011 年的租赁收入约为 1369 万元。
五、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在公司取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出租调剂许可批文后正
式生效。
六、风险提示:
朗科大厦的租赁情况因市场和政策因素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