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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8

回天新材: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2-40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2、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3 月 20 日、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份回购预案,同意公司使用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0.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0.15 亿元,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1.8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3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2019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第二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第二期)(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2)等相关公告。

  2020 年 1 月 14 日,第二期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
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20 年 1 月 14 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15,969,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最高成交价为
9.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1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015,883.56 元(不含
交易费用)。

  2020 年 9 月,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使用第二期回购股份中的
1,596,985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将该部分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 14,372,865 股,占第二期回购股份的 9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0.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0.15 亿元,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1.8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35 亿元。”变更为“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4,372,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 0 股。

  3、购买价格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7.00 元/股,即公司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已回购股份均价 9.4(元/股)的 74.47%。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1 元认购 1 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100,610,055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0,610,055 元。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00,610,055 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00,610,055 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4,372,865 股
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依据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
月。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4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章力、王争业、史襄桥、冷金洲、赵勇刚、史学林、
韩林、李国朋、张立伟、石长银、程建超、韩胜利、陈慧敏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参与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故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亦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前述关联方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中除章力、章锋、王争业、史襄桥、赵勇刚 因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员工股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且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承诺放弃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职务的提名和选举。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将标的股票 14,372,865 股过户至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假设各锁定期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均实现,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7,301.42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 2022 年至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7,301.42        2,372.96      3,285.64        1,277.75        365.07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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