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41 深市 回天新材


首页 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回天新材: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1-65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刘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刘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07,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根据2020年8月3日公司股东刘鹏、史襄桥、王争业和赵勇刚分别与章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锋先生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175,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因自身资金需要,刘鹏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6,94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78%,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990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刘鹏先生持有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507,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175,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126,946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78%,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9908%)。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刘鹏先生已于2020年4月7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离任董事,刘鹏先生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鹏先生仍需履行的承诺为于2020年4月11日作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刘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相应减少,但不少于91,048,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刘鹏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