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20-4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集体商议、讨论后拟定。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 股本规模等,同时对比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利益的前提下 提出。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8 0
拟以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
分配总额 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402,635,138
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5,712,41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3,077,274 股),预
计合计派送现金红利 72,474,324.84 元(含税)。
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
提示
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趋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公司 2017 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完成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限售期
36 个月,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限售期届满。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