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19-44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股份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接到董事刘鹏先生关于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刘鹏先生的家属于2019年5月15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刘鹏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股,成交均价为8.5元/股,成交金额85,000元。
本次减持前,其持有公司股份16,512,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16,502,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刘鹏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且违反了控股股东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的关于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本人承诺自2018年11月8日起一年内,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回天新材股票。”构成违规减持。
刘鹏先生得知家属上述操作后,及时主动通知本公司,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刘鹏先生目前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本次事项处理情况
公司在获悉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要求刘鹏先生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其股份,审慎操作,严格遵守作出的相关承诺。刘鹏先生
已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
经公司核查,本次减持行为不涉及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作出的承诺,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刘鹏先生的致歉声明
刘鹏先生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致歉如下:本人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严格遵守作出的相关承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