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18-2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 3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5,712,41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款【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
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74 章锋
2 01*****270 吴正明
3 00*****217 刘鹏
4 01*****865 史襄桥
5 00*****021 金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3月29日至登记日2018年4
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航天路7号
咨询联系人:章宏建 廖明梅
咨询电话:0710-3626888-8068
传真电话:0710-3347316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