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 587,688,834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70,337,6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9843%。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0,069,2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9387%。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5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175,1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0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181,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2%;
反对 15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18,7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743%;反对 15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4.92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监高 2023 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追加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大直支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235,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0%;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072,97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13%;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2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