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343,032,004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39,780,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484%。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39,605,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74%;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33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79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43,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4%;反对票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2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5%;反对票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2019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39,765,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4,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票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