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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电气: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5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8-063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5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346,187,204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143,26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837%。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41,971,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100%;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2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3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913,379股,占公司总股本5.463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23,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5%;反对44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8,471,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30%;反对4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2018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42,774,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5%;反对

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8,422,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55%;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42,923,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4%;反对

3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8,57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28%;反对3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刘富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冯文善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42,87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6%;反对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5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6%;反对票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