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 2016-035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 40MW 光伏电站 BT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期,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讷河齐能光伏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兴旺 20MW 光伏电站项目 BT 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
16,500 万元,约占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 21.75%、 公司与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了关于《 阳谷 12MW 光伏农业示范项目 BT 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价款 9,992
万元,约占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 13.17%、公司与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签署了关于《昂昂溪区胜利村 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BT 总包合同》,
合同总价款 4,000 万元,约占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 5.27%、公司与齐齐哈尔市昂瑞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昂昂溪区胜利村 3MW 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
目 BT 总包合同》,合同总价款 2, 400 万元,约占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 3.16%%,近
期共计签署光伏 40MW电站 BT总承包合同,合同合计总金额为 32,892万元,约占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 43.35%。
公司与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齐齐
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交易,上述合同签订不涉及关
联交易。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兴旺20MW光伏电站项目
公司名称: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 23028110003529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协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翟鹏宇
注册资本:叁仟肆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光伏节能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纪信息咨询;开发、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及元器件;以自有资产对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
2、 阳谷12MW光伏农业示范项目
公司名称: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37152120001485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大布乡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魏强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转
让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昂昂溪区胜利村5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公司名称: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230205MA18XMQH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
法定代表人:于晓香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管理及技术咨询服
务;工程总承包服务。
4、 昂昂溪区胜利村3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公司名称: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230205MA18XMQK5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
法定代表人:赫玲瑜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管理及技术咨询服
务;工程总承包服务。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127600046K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
法定代表人:李寅;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陆佰零柒万玖仟贰佰零肆圆整;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高压变频器、高低压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整流装置、
电气元件、继电保护产品、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信息与
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销售公司开发的新产品;
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设备租赁,实业投资,从事进
口贸易;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三、 BT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1、兴旺20MW光伏电站项目
工程地点: 齐齐哈尔讷河市兴旺乡;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讷发改备案( 2014) 24 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 20MWp
2、 阳谷12MW光伏农业示范项目
工程地点:齐齐哈尔讷河市兴旺乡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阳发改备( 2015) 121 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 12MWp
3、 昂昂溪区胜利村5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工程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胜利村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2016-230200-44-03-002449
工程内容及规模: 5MWp
4、 昂昂溪区胜利村3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工程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胜利村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2016-230200-44-03-002450
工程内容及规模: 3MWp
(二) 合同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施工图纸设计、供货及监造、
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组件安装及建筑工程、升压站内建筑
及安装工程、 110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及电网接入工程、场内道路、办公和生活
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
(三) 工程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前
(四)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 BT总承包合同价格
1、 兴旺20MW光伏电站项目BT总承包总价款为16,500万元整(大写:壹亿陆仟
伍佰万元整)。最终总承包金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设备采购和工程决算金额为
准。
2、 阳谷 12MW 光伏农业示范项目工程 BT 总承包额为 9,992 万元(大写:玖仟玖
佰玖拾贰万元整)。最终总承包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设备采购和工程决算金
额为准。
3、昂昂溪区胜利村 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BT 总承包合同额为 4,000
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4、昂昂溪区胜利村 3MW 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BT 总承包合同额为 2,400
万元(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
(六)付款安排
1、 兴旺20MW光伏电站项目
( 1)本工程由承包人全额垫资建设,项目施工竣工具备并网条件后30天内(如
初始试运行240小时期内出现项目中断运行的情况, 则应从下一个连续运行的240小
时起计算上述30天周期),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的95%, 暂定人民币
¥15675万元(壹亿伍仟陆佰柒拾伍万元整)。
( 2)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格的5%,在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签
字认可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无未解决争议的价款。若满足前述条件,工程质量保
证金将予以支付。
2、 阳谷12MW光伏农业示范项目工程
( 1)完成预验收日为 T 日。 T+7 日内, 业主方支付 BT 总承包额的 50%,即 4996
万元( 大写:肆仟玖佰玖拾陆万元整);
( 2) T+30 日前, 业主方支付 BT 总承包额的 45%,即 4496 万元,( 大写:肆仟肆
佰玖拾陆万元整);
( 3) T+365 日前,业主方支付 BT 总承包方 5%的保证金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
元整);
( 4)如有变更,变更产生的费用于T+7日前由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给BT总承包方。
3、 昂昂溪区胜利村5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日为 T 日。 T+7 日内, 业主方向 BT
方支付 BT 承包额的 50%,即 2000 万元( 贰仟万元整);
( 2)、 T+37 日前, BT 总包方和业主方支付 BT 总包额的 50%,即 2000 万元,( 肆
仟万元整) 及完工后垫资利息;
( 3)、如有变更签证,变更产生的费用于 T+7 日前由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给 BT
总包方。
4、昂昂溪区胜利村3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
(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日为 T 日。 T+7 日内, 业主方向 EPC
支付 EPC 承包额的 50%,即 1200 万元( 贰仟万元整);
( 2)、 T+37 日前, BT 总包方和业主方支付 BT 总包额的 50%,即 1200 万元,( 肆
仟万元整) 及完工后垫资利息;
( 3)、如有变更签证,变更产生的费用于 T+7 日前由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给 BT 总包
方。
(七) 付款保障措施
( 1) 业主方承诺在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 BT 总承包本项目新形成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设备、经营权)全部归 BT 总承包方所有;
( 2)项目并网后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项目的发电收益全部归 BT 总承包方所
有,直至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发电收益所得不可抵减业主方欠 BT 总承包方欠款;
( 3)项目股东持有该项目的全部股权质押至 BT 总承包方并办理工商质押登记。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 BT总承包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战略,为公司向能源互联网业务
转型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实现201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实现200MW以上新能源项
目并网发电;签订20亿以上新能源总包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设。 合同合计总金
额为 32,892 万元,约占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 43.35%。 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 2016 年
业绩产生重要的影响。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认为:公司是以“高压、大功率” 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以“ 高效节能、
绿色、新型能源” 为产品发展方向,是中国知名的为智能电网、新能源应用提供成
套装备和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承建新能源发电产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
由公司承建的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6MWp 光伏发电工程,其中 2MWP 太阳能
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已于 2013 年建成并投入发电;由公司 2015 年 6 月承建
的《七台河万龙、佳兴风电项目》,项目总容量为 96MW 已在 2016 年 3 月底前全部并
网发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承建批文讷发改备案( 2014) 24号
等项目前期、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承建批文阳发改备( 2015) 121
号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昂昂溪区胜利
村5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补项目备案文号( 2016-230200-44-03-002449)、 齐齐
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昂昂溪区胜利村3MW分布式光伏发电渔光互
补项目备案文号( 2016-230200-44-03-002450);经审查上述公司匀为项目工程的合
法持有人, 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 因此董事会认为上
述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