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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电气:关于公司签署BT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2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4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BT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6年4月21日,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大庆大岗风电场工程BT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42,782.76万元,约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56.38%;公司与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大庆平桥风电场工程BT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39,800.51万元,约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52.45%%。合计金额为
82,583.27万元,约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108.84%。
    公司与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及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交易,上述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1、大庆大岗风电场工程
注册号:230606100008442
公司名称: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A7号楼3单元6层601室
法定代表人:张连财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壹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
2、大庆平桥风电场工程
注册号:230606100008459
公司名称: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A7号楼3单元6层601室
法定代表人:张连财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壹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600046K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
法定代表人:李寅;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陆佰零柒万玖仟贰佰零肆圆整;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高压变频器、高低压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整流装置、电气元件、继电保护产品、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信息与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销售公司开发的新产品;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设备租赁,实业投资,从事进口贸易;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BT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工程名称:大庆大岗风电场工程(以下简称“大岗风电项目”)及大庆平桥风电场工程(以下简称“平桥风电项目”)
工程地点:大岗风电项目在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内,平桥风电项目位于距大庆市大同区约35公里的祝三乡内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黑发改新能源函[2013]721号及黑发改新能源函(2013)719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 96MW ,32台3000kw风机。
合同范围:为风电场设备的施工图纸设计、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风力发电机组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风电场风机设备、箱式变、升压站内设备和材料的供应、运输和保管等。
    (三)工程竣工日期:合同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四)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BT总承包合同价格
1、依照可研报告,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确定大庆大岗风电场(48MW)工程BT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42,782.76万元(大写:肆亿贰仟柒佰捌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
2、依照可研报告,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确定大庆大岗风电场(48MW)工程BT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39,800.51万元(大写:叁亿玖仟捌佰万零伍仟壹佰元整)。
     (六)付款安排
1、完成预验收日为T日。T+7日内,发包方支付BT总承包额的50%;
2、T+30日前,发包方支付BT总承包额的45%;
3、T+365日前,发包方支付BT总承包方5%的保证金;
4、如有变更,变更产生的费用于T+7日前由发包方一次性支付给BT总承包方。
    (七)付款保障措施
1、发包方承诺在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BT项目新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设备、经营权)全部归公司所有;
2、项目并网后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项目的发电收益全部归BT总承包方所有,直至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发电收益所得不可抵减发包方欠公司的欠款;
3、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及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质押至公司并办理工商质押登记。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BT总承包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战略,为公司向能源互联网业务转型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实现201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实现200MW以上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签订20亿以上新能源总包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设。合同总价款为82,583.27万元,约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108.84%,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2016年至2017年的业绩产生重要的影响。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认为:公司是以“高压、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以“高效节能、绿色、新型能源”为产品发展方向,是中国知名的为智能电网、新能源应用提供成套装备和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承建新能源发电产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
由公司承建的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6MWp光伏发电工程,其中2MWP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已于2013年建成并投入发电;由公司2015年6月承建的《七台河万龙、佳兴风电项目》,项目总容量为96MW已在2016年3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及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承建批文黑发改新能源函[2013]721号及黑发改新能源函(2013)719号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为大岗风电项目、平桥风电项目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及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六、见证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认为:《总承包合同》项下九洲电气与合同相对方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及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真实存在,其具有签署《总承包合同》的合法资格,并且《总承包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七、风险提示
   1、本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违约的风险。
   2、项目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由于人员变动,可能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3、该合同系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大庆大岗风电场工程BT总承包合同》及《大庆平桥风电场工程BT总承包合同》;
   2、董事会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3、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大庆大岗风电场工程BT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4、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大庆平桥风电场工程BT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