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46,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上海凯宝 股票代码 30003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立旺 马聪影
办公地址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
传真 021-37572069 021-37572069
电话 021-37572069 021-37572069
电子信箱 kbyydmb@126.com kbyydmb@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现代中药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属国家现代中药高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基地,是全
国首批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中药企业、绿色工厂示范企业、上海市智能工厂。公司始终将“诚信做药、良药救人”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逐步构建以痰热清注射液/胶囊为代表的呼吸领域、以芪参胶囊为代表的心脑血管领域以及以硫普罗宁系列产品为代表的消化领域三大产品线。
公司以“依靠科技创新,打造国药精品”为使命,始终坚持以中药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主导产品痰热清注射液为独家专利产品、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属国家中药二类新药,是我国第一批采用指纹图谱检测技术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中药注射剂。凭借其先进的工艺技术、优异的产品质量、确切的疗效和安全性,痰热清注射液在“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甲型H7N9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大疫情防控中均被国家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列为临床指南或诊疗方案用药,于2006年即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流感防治中成药储备用药”,成为国家战略储备药品,形成了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在防治流行性疾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呼吸系统细分领域临床用药位居前列。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痰热清注射液连续被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七/八/九版)》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重型和危重型推荐用药,先后被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目录;痰热清胶囊先后被上海、安徽等多个省市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其中河南、贵州还将其列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药品。
(二)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居民健康生活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比重持续增加,慢性病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大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和健康观念的转变,使医药行业的发展呈现出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医药彰显特色优势,在疫情防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发展中医药。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综合医院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重要平台,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对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中提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中的作用,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1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意见》进一步表明国家对中医药的高度认可,加强了对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10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随着一系列扶持和规范政策的相继落地,中医药的发展机遇良好。受政策影响,医药行业内部分化也将更加明显,临床效果确切的治疗性用药、满足临床实际需求的创新产品将迎来市场发展机遇。但随着“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和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行业发展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中医药产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9 年末
总资产 3,355,816,769.77 2,877,284,200.91 16.63% 2,842,499,29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4,914,136.88 2,578,324,384.13 18.10% 2,569,491,637.53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1,100,578,391.34 908,008,861.43 21.21% 1,419,026,17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113,625.43 106,122,746.60 32.03% 250,986,45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5,934,898.50 95,675,418.53 31.63% 244,719,614.3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78,156.45 250,649,879.39 -49.70% 334,085,296.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40 0.1015 32.02% 0.23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40 0.1015 32.02% 0.23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1% 4.05% 13.66% 9.7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39,907,427.57 198,132,880.32 256,909,136.47 305,628,94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237,236.12 24,553,549.26 33,707,925.29 24,614,91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6,322,256.61 21,764,712.40 28,228,859.31 19,619,070.1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05,200.21 105,731,597.16 18,025,524.64 23,326,234.8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