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周五)14:00,召开地点
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1 人,代表股份456,776,9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6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7人,代表股份 455,486,1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5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4 人,代表股份 1,290,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 人,代表股份 35,136,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592%。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3,845,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35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90,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3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0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4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007%;反对 14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56,636,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3%;
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1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7%;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