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号)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A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758,620股,面值为每
股人民币1元, 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34.80元。本公 司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1,139,999,97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8,451.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1,122,261,524.47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66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122,261,524.47元已与2020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开立的777073384113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 状态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别 月 31 日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 777073384113 募集资 正常 1,122,261,524.47 42,565.13
坪山支行 金专户
中国银行深圳 754973568052 募集资 正常 - 22.70
坪山支行 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 7926007880 募集资 已于 2021 年 12
银行深圳坪山 -1000001010 金专户 月 23 日销户 - 0.00
支行 (注 1)
平安银行深圳 15000103461972 募集资 正常 - 131,181.43
坪山新区支行 金专户
平安银行深圳 15000103642496 募集资 正常 - 44,430,447.82
坪山新区支行 金专户
民生银行深圳 631956593 募集资 正常 - 259,064,561.71
坪山支行 金专户
民生银行深圳 632028949 募集资 正常 - 20,069.93
华强北支行 金专户
合计 1,122,261,524.47 303,688,848.72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账户79260078801000001010为“惠州宙邦三期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户,鉴于“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6,190,197.34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督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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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于2020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4万元。独立董事已出具相关意见。
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惠州宙邦三期项目、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进行了预先投入,含税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1,324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含 置换金额
额 税金额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50,000.00 727.00 727.00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20,000.00 9,202.00 9,202.00
3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 10,000.00 1,395.00 1,395.00
目(一期)
合计 80,000.00 11,324.00 11,324.00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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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和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9,999,976.00
减:发行费用 17,738,451.5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2,261,524.47
减:2020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1) 113,240,000.00
减:2020 年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注 2) 322,261,524.47
减:2020 年手续费 2,558.36
加:2020 年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7,697,022.29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4)
减:2020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3) 74,178,345.48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20,276,118.45
减:2021 年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注 2) 46,190,197.34
减:2021 年手续费 3,880.72
加:2021 年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17,115,533.5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4)
减:2021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3) 184,508,725.2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06,688,848.72
减: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注 5) 103,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5) 303,688,8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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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1:于2020年5月2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含税自筹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13,24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5月20日止)》(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
注2:根据本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人民币322,261,524.47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于2021年7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