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获2019年7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获2019年7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已于2019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801,36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8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8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830 覃九三
2 00*****294 周达文
3 00*****841 郑仲天
4 01*****122 钟美红
5 00*****126 张桂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29日至登记日:2019年8月 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2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一帆
咨询电话:0755-89924512
传真电话:0755-89924533
七、备查文件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