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59,898,638.82元,按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89,863.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8,140,060.67元,扣除派发现金股利75,753,070.3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36,295,765.3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2019年度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公司正处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期间,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以及A股非公开发行批文申请及有效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A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择机考虑利润分配事宜。
本次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内生产能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投资建设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
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投资规划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