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 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 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80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36元/股,成交 的最高价格为11.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7,969,391.4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 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