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30 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在公司
长沙梅溪湖办公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
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红晖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第五届监事会审慎考虑,决定提名刘明先生、刘嘉茜女士、彭锦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刘 明: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刘嘉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彭锦媛: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选举结果,刘红晖女士、邓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如下: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会主席,除按照公司确认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外,另发放监事津贴 2.5 万元/年(含税);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除按照公司确认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外,另发放监事津贴 2 万元/年(含税);3、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为 2 万元/年(含税)。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 男,汉族,1995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2 年 9 月至今,任湖南中科星
城石墨有限公司材料研发工程师。
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刘嘉茜 女,汉族,199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7 年至 2020 年,历任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国际营销公司销售管理部销售管理专员、产品经理等职务;2020 年至今,任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商务高级专员、商务主管等职务。
刘嘉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彭锦媛 女,土家族,1999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21 年 6 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21 年 6 月至今,任湖南中科星城
石墨有限公司宁乡基地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
彭锦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