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1,102,941股,发行价格为27.2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999,9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4,584,266.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1,415,728.57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 80,000.00 80,000.00
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 年产 3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4.5 万吨 100,000.00 91,141.57
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47,000.00
合计 227,000.00 218,141.5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4、使用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5、实施方式
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含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