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外,其余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2020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另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首次授予部分剩余115名激励对象均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部分剩余24名激励对象均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115人,解除限售股数为507.9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24人,解除限售股数为98.00万股,同意公司在对应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
童 钧:___________________
黄雄军:___________________
李留庆: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