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2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4名,其中118名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6名满足80%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8.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3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电气”)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12月2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
7、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9年12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67元/股的价格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由于本次激励对象董事皮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暂缓对董事皮涛先生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故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24人,本次实际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137万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
9、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0年2月26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中科电气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17年扣除非经常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7 年净利润值为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0%; 41,652,354.68 元(其中无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用影响);2018 年扣非后
作为计算依据。 净利润为 92,131,382.86
元(其中无股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
此,相比于 2017 年,2018
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
润增长率为 121.19%,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124 名激励对象中,118 人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考核结果为 A/B+,个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人解除限售比例(N)为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100%,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人上一年度考 额度全部解除限售;6 人绩
核结果 A/B+ B C/D 效考核结果为 B,个人解除
个人解除限售比 100% 80% 0 限售比例(N)为 80%,第
例(N) 一个解除限售期额度的
80%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4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8.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38%。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获 首次授予部分本 首次授予部分剩余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的限制性股票 次可解除限售的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1 皮涛 董事 80.00 24.00 56.00
2 钟连秋 董事 50.00 15.00 35.00
3 黄雄军 副总经理 80.00 24.00 56.00
4 张作良